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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次、第五次反馈工作已完成。

新京报3月29日报道(记者寇建泽)近日,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、五组通报了对京津冀三省(市)以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、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、中煤能源五家中央企业的定期检查情况。同时,向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东、河南、安徽、江苏、浙江等8个省(市)就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提出书面意见。各检查组协调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。总体来看,此次参访的省市和央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,积极落实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,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,事业取得新成就。与此同时,检查人员还发现了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。一些省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存在差距,盲目上马“二等”工程、非法倾倒建筑垃圾、非法猎杀野鸟等问题依然存在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薄弱。一些地方钢铁项目违规上马,重要治理行动拖延,违法污染问题普遍存在。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薄弱,一些湿地、河流、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地区遭到入侵和破坏。水污染防治、农村生活改善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环境条件不足,生殖污染问题突出。一些中央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没有政治责任。绿色低碳转型质量不高。许多积压的机电设备将在后期逐步淘汰。违规新增钢铁产能。环保合规意识淡薄。监控数据被篡改。大运河文化的保护、传承和利用与大运河沿线城乡生态环境的保护还存在差距。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够,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差距巨大。下一步,检查组将指导和鼓励检查对象按照《生态环境卫生条例》要求,在45个工作日内考虑制定整改方案。按照《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》和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》,继续加强调度督查,关注发现的问题,推动有效整治,取得实效。
(编辑:项小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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